医院动态

News Center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医院动态> 新闻资讯

温州试水民间办学办医“升级版”

发布时间:2013-08-28    浏览:388

       温都讯 全市民办医疗机构都应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立医院正式伸手扶一把民营医院;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现在可以申请改制成为民办企业法人学校……在温州,社会力量办学办医的障碍正逐步被打破。记者昨天获悉,我市推进社会力量办学办医的政策今年有了“升级版”,相关扶持举措更加完善全面,力度也更大。其中,不乏多项走在全国之先的新尝试。

       社会力量办学办医效果初显

       2011年,温州被列为全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在当年制定了民办教育1+9政策。

       目前,我市首批100所民办学校分类登记顺利完成。

       主要成效:

       1、第一笔学费收费权质押贷款成功发放,开创民办学校直接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先河。

       2、两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度共计投入1.36亿元扶持民办教育。

       3、全市民办学校教师VS人事代理

            全市民办学校教师VS事业保险

       4、民办学校收费更加自主;

       5、土地、税收、产权等政策也在逐步突破。

       社会力量办医方面,去年9月,温州获批成为全国社会资本办医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随后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简称“1+11”文件),打破了一些涉及主体属性、资产权属等法律法规和税费用地、投资回报、人员流动等政策“瓶颈”。

       2、我市共签约社会办医项目29个,累计引进社会办医资本74亿元,完成建设投资2.61亿元。其中首批16个项目已落实用地,5个台湾合作项目也已完成框架协议签订。

       办学“升级”: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可改制

       社会力量办学的“1+14”升级版文件里,最引人注意的是《关于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改制为企业法人学校的办法》。

       探索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是国家民办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也是我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而且分类管理还是民办教育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突破口、关键点,只有明确了身份就能明确享受的政策优惠和投资回报,其他一系列问题也能够迎刃而解。”市教育局相关人士指出。

       根据此次出台的办法,鼓励非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企业法人登记探索,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等须达到一定标准。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改登记为企业法人学校,如因区域教育发展和改革探索需要,经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温州市教育局批准,也可登记为企业法人。同时要求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对该学校的土地、房产必须拥有独立产权。

       据介绍,有意向改制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举办者先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学校,由原学校与新成立的企业法人学校签署协议,整体承接学生、教职员工以及相关的办学责任和义务,而后原学校进行资产清算,并申请注销,注销后的净社会资产则由我市设立的民办教育公益基金会托管。对于净资产的处置方式,也有不同的规定。不过,我市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改制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税费,对于举办者而言或许是笔较大的支出。

       办医“升级”: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全面建立

       相比去年的实施意见,今年的社会力量办医政策“升级版”(“1+14”文件),明确了民办医疗机构在住房公积金、融资及公立医院帮扶方面的内容,多措并举鼓励人才双向流动,为民办医院引来人、留住人打通阻碍。

       此前,我市仅有4家民办医院已为部分骨干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在按照文件要求,全市民办医疗机构(民资、外资等社会资本所举办的医疗机构,非营利性、营利性)都应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除离退休、外方及港、澳、台方人员不参加外,其余在职职工均应列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制范围。

      根据规定,民办医疗机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由单位和职工按比例缴纳,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如单位有条件,申请报批后,最高可按月平均工资的5倍计算。记者了解到,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按民办事业单位登记的民办医院可在事业管理经费中列支该项目。职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本息,还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市卫生局掌握的情况,目前市区范围内,已有20多家民办医疗机构达成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步意向。

      重点“升级”:创新形式让政策落在实处

      在去年的社会力量办医政策中,曾提出要鼓励公立医院的人才流动到民办医疗机构中去。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尽管有政策,但到目前为止,这个流动数字还是零。

       “从打通渠道,到真的形成流动,需要一个过程。”市卫生局局长程锦国表示,人才紧缺是制约民办医疗机构发展的一大因素,所以,今年上半年,我市首先通过尝试公立医院正式帮扶民营医院,包括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等公立医院,跟温州和平整形医院、温州手足外科医院等13家民营医院正式签订了为期3年的帮扶协议,“这个帮扶,不是简单地派几个医生过去,而是要通过项目合作、科室建设,帮民营医院真正把医疗力量带上去,把医院水平提升起来。这样,对今后真正实现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的人才无障碍流通,是一个铺垫和过渡。”

       据介绍,在我市推进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各自的“1+14”文件里,一些政策要点在国内来说,都是对原来政策法律的突破和创新。因此,落实过程中没有现成的模板可以参考借鉴。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也都表示,推进社会力量办学、办医,接下来的重点要通过很多部门共同努力、协调,创新形式让政策落在实处。

       文章来源:温州都市报     温都记者 朱奕       见习记者 王建旸


乐清开发区同乐医院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

0577-62666120

0577-57182662 (投诉)

微信服务号

© 2022 乐清开发区同乐医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42644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8202002238号 技术支持:精科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