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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挂钩

发布时间:2013-02-21    浏览:392

       国务院办公厅2月20日正式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在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方面,《意见》指出,要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制度。

     《意见》指出,要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全程电子监管,抽验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收入分配要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据新华社


      文章来源: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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