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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筑起城乡居民健康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3-01-07    浏览:319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慢性病管理……这些都属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近些年来,乐清市委、市政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作为我市打造“卫生强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着力点来抓,市卫生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医改任务的全面展开。

  服务项目有序实施

  2006年,市卫生局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2年出台和调整了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等,并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实行业务指导责任追究制,强化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

  根据省、温州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全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实施。截至2012年11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为85.59%,社区居民满意率为85.05%。建立城乡居民家庭健康档案109.4万份,建档率为91.38%(较2011年增加2.3万份),规范化电子建档100.22万份,建档率为83.7%(较2011年增加11.2万份)。高血压患者84618例,规范管理75726例,规范管理率为89.49%(较2011年增加4880例,完成2012年医改任务数的137.6%);糖尿病患者21857例,规范管理18753例,规范管理率85.80%(较2011年增加7010例,完成2012年医改任务数的106.9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521例,规范管理2284例,发现率为2.1%。(较2011年增加628例,发现率大于2%。,超额完成医改目标)。

  培训督导常抓不懈

  市卫生局与杭州师范大学健康管理学院采取联合办班的形式,举办了乐清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班,迄今共举办7期,投入专项经费近40万元,累计培训综合管理人员102人,社区责任医生924人。

  培训班重点围绕《新医改与健康管理》、新版《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儿童健康保健》、《社区老年人护理》、《慢性疾病社区管理》等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各项内容,提高规范提供服务的意识,为向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奠定了基础。

  严格考核评优奖优

  市卫生局从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疾控中心、市妇保院、卫生监督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工作考核组。

  考核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电话核实、走访城乡居民等方式,对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一年两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同时,根据考核项目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进行评优。2011年度,评选出乐清市先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优秀社区责任医生40名,共发放奖金11万元。

  市卫生局还不定期组织疾控中心、市妇保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较落后的社区中心和村进行“回头看”,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

  项目经费规范管理

  市财政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2012年预算按25元/人/年的标准。

  市卫生局严格按省及温州市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相继制定出台了《乐清市卫生局关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若干规定(试行)》,《乐清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等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监督与管理等。

  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补助相挂钩,专项资金以预拨和决算方式及时拨付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保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2012年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2626余万元。

  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对项目资金进行一年两次的监管,明确规定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各项服务。

  注重宣传加强服务

  2012年以来,全市924名责任医生主动免费上门对全市城乡居民开展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各自责任区内的儿童、妇女、老人和困难群体进行随访,对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及高血压、糖尿病等实行分类管理,向城乡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同时,卫生局通过各种媒体和在村居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形式,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传达给广大城乡居民。全年累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单125348张,健康小处方由原来10种增加到15种,累计开展讲座148次,受益14423人次。


      文章来源:乐清日报   记者 郑望喜     通讯员 陈旭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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