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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12月15日结束办理

发布时间:2012-11-29    浏览: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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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子

  近日,柳市镇开始办理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据柳市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户籍在乐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2月15日,参保办理结束。

  每人缴纳180元

  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560人,个人出资180元,市财政每人补助380元。“个人出资方面,各村情况不一,具体视各村的经济条件而定。”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往年情况,有的村是集体统一缴纳,有的是村集体与个人分别负担,还有的则完全由个人筹资。

  今年,柳市镇新农合基金筹集总额近2860万元,到今年10月底,有283301人次享受到这个惠民政策,补偿总金额超8700万元。

  新生儿3个月内随时可办

  参加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必须在12月15日之前参保,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为明年投保了。

  新生儿例外,新生儿只要在出生3个月内登好户口,就可以拿着户口本去乐清社保中心(乐成街道乐怡路110号)投保,那么他自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比如说,一个宝宝在2012后7月出生,8月住院了,如果他在10月之前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那么在2013年12月底前,他的医疗费都可以报销。

  错误信息要及早更改

  “拿到医保卡后,首先要将上面的信息与身份证核对一下,若发现不一样要及时更改,否则可能报销不成功。”该工作人员说,更改医保卡信息,须带上身份证去柳市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柳市镇政府205办公室)填写信息更改单,若是他人代办,则要带上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经柳市工作人员对医保卡与身份证核实后,就可以到市社保中心一楼更改信息了。但是,如果你的医保卡与身份证的信息出入很大,身份证号码、名字完全不一样,柳市工作人员无法判断医保卡与身份证同属一人,那么,你还需要村里提供证明,证明参保信息里的资料与身份证资料为同一个人。

  医保卡丢了也要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去柳市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开张证明,再去市社保中心补卡。

  住院报销比例

  这次参保以后,明年在乐清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可报销政策范围内的80%,在温州市内省级、市级医院住院可报销政策范围内的70%,在其他乐清市以外的医保定点医院可报销政策范围内的60%。

  目前,乐清市定点医院有: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各中心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乐清开发区医院、乐清华山中西医结合医院、乐清济民中医骨伤科医院、乐清凤凰医院(限重度残疾人托养)。温州市内省级、市级医院有五家,分别为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报销不能晚于次年2月15日

  报销当年医药费时,最迟不能晚于次年2月15日,超过了就不被受理了。报销时,要携带有关医药费票据(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医保卡等到柳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新农合窗口办理。经相关工作人员审核,乐清市下拨补偿金额后,将会电话或短信通知你到柳市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领取。

  如果你是外伤住院的,报销时还需所在村出具一张证明,清楚记录你的受伤经过及时间、地点、受伤部位等。不过,如果你因违法、犯罪、故意自伤、自残、服毒、自杀、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的医疗费用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及因第三者造成的医疗费用等,是不能报销的。


      文章来源:乐清日报《柳市星期三》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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