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各企业(矿山):
二0一三年七月份,浙江省卫生厅向我院颁发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浙(05)卫职检字(2013)第001号),准许我院开展粉尘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由此,我院正式取得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质(全市具有此类检查项目资质的医院仅我院一家)。即日起,欢迎有涉粉尘作业岗位的企业、矿山,来人来电联系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事宜,我院将竭诚为所有企业、矿山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医院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十六路公交汽车终点站;联系人:黄志宇,手机:13868708606;徐彬彬,手机:15858552556)。
附件: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
0577-62666120
0577-57182662 (投诉)
微信服务号
© 2022 乐清开发区同乐医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426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