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获得特殊病种门诊资质,目前我市特殊病门诊具体病种包括以下16种:
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障碍、失代偿期肝硬化、儿童孤独症、癫痫、脑瘫、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参保人员备案后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才能参照乐清市住院待遇规定予以保障。请广大患者及时备案登记!另外,对经基本医保基金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剩余个人负担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特病备案流程(线上备案)
第一步: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并点击进入
第二步:找到“我要备案”,然后点击“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
第三步:按照提示选择相应选项,填入相应内容,上传相应材料,提交。
第三步:按照提示选择相应选项,填入相应内容,上传相应材料,提交。
第四步:确认提交后,等待审核办结即可。
特病备案流程(线下备案)
参保人需携带相应材料和身份证、市民卡到以下地址办理特病备案。现场受理地址:
1、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联系电话:61600996
2、街道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特病门诊医保待遇(自备案之日起享受住院待遇)
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乐清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
0577-62666120
0577-57182662 (投诉)
微信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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